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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数据采集的通知
时间:2022-03-24 20:30:54    编辑:文轩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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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(以下简称专升本)数据采集工作,现将专升本数据采集的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填写申请表

  正式报名结束后,信息审核合格的学生按要求填写《跨校“专升本”学生报名申请表》(附件1)。经二级学院审批确认后统一交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审核。

  二、数据采集

  (一)2022年“专升本”学生所获各类可加分项目证书的复印件

  1.学生自行准备并整理、装订成册,具体要求见附件2。

  2.加分总分最高不超过8分,加分内容见附件3。符合加分项目的,按要求填写分值,并于3月28日前将附件3以及相应证书扫描件电子档传给辅导员(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提交),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于3月30日17点前报培训与社会服务中心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4月8日将证书原件交培训与社会服务中心审核,未交原件以及不符合加分要求的,取消加分分值。

  (二)照顾政策材料

  享受照顾政策学生的信息采集、证明材料收集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  1.收集并审核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。

  2.收集并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:

  (1)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(含新生),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,二级学院审核入伍通知书、退役证原件,交复印件。

  (2)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拿到毕业证后从我省应征入伍,并于 2020年、2021年退役的,向学院提交免试书面申请、专科毕业证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入伍通知书、退役证、成绩单、身份证等原件,二级学院审查后提交复印件。

  (三)数据采集总要求

  1.数据采集为3月14日及以前的相关数据和材料。

  2.数据及材料必须按指定格式及项目采集。

  3.所有数据及材料必须真实,由本人签名、辅导员签署意见、二级学院、学生工作处负责人签署审查意见。如学生填报不真实的数据和材料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该生的专升本资格。

  三、报名信息公示

  报名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,于3月28日至4月1日在学院进行公示。

  四、上交资料时间

  专升本报名学生上交资料时间为4月8日。

  五、报送材料

  学生工作处分专业将附件1、2、3以及照顾政策材料整理后,于4月9日17点前将纸质版报培训与社会服务中心审核。

  六、疫情防控

  专升本考试学生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(附件4),考试时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。

  七、未尽事宜,由“专升本”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,联系人吴静,电话:13982253961。

附件1:宜宾学院跨校“专升本”学生报名申请表.doc

附件2:宜宾学院跨校“专升本”学生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要求.doc

附件3:跨校“专升本”获奖加分表.docx

附件4: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.docx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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